回复 收藏
分享
  • 微信

    微信扫码分享

  • 复制链接

频仍涉政!泰国学者称他信或面临十年牢狱之灾,为泰党或遭闭幕

230 0 2025-7-13 10:56 发布者: gleyn

作者:来自网络7月12日,泰国独立学者、前最高法院高级法官瓦特先生在Facebook上发表题为“被他信控制并指挥的为泰党或面临解散风险,根据《政党法》他信或触及刑事犯罪”的文章,该内容指出:1. 《国会议员选举法》 ...
作者:来自收集


7月12日,泰国自力学者、前最高法院高级法官瓦特师长在Facebook上颁发题为“被他信控制并批示的为泰党或面临闭幕风险,按照《政党法》他信或触及刑事犯罪”的文章,该内容指出:
1. 《国会议员选举法》第77条制止非泰国籍人士介入国会议员竞选活动,他信是泰国籍人士(他能否具有其他国籍或持有其他国家护照尚不清楚)。是以,他有权担任为泰党国会议员竞选助理;
2.他信被泰国最高法院政治职务刑事庭宣判三项违法受贿或滥用权柄罪名建立,被判处共8年禁锢,但获得泰国皇家赦宥权,刑期减为1年,自2023年9月1日起生效;
3. 他信不能成为任何政党的成员,由于他因败北或利用不法权利而被判入狱,而这违反了《政党法》(第24(2)条)。是以,他信不是为泰党的成员,该党带领人是其女儿佩通坦;
4. 最少有四项公然行为表白,他信虽然不是为泰党党员,但却能够间接或间接地影响或批示为泰党的活动,致使该党或其党员损失自力性,具体以下:
• 2025 年 5 月 27 日在曼谷 ONCB 办公室接管媒体采访;
• 2025 年 5 月 30 日接管 Nation TV 节目“3 Editors”的采访;
• 2025年7月9日列席Nation TV 22频道在演播室举行的“Nation 55周年独家访谈:冲破泰国危机-第一章”活动并回答主持人的提问;
•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彭世洛府与为泰党带领人会商特朗普关税应对计划;
5. 按照选举委员会的要求,宪法法院可闭幕为泰党(《政党法》第92(3)条);
6.他信能够触及刑事犯罪,并面临5至10年禁锢,或处以10万至20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法院需命令撤消其参选权利(《政党法》第108条)。

原文地址:https://www.taiguo.com/archives/9079

@版权声明

1、本论坛文章、帖子等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2、转载或引用本网版权所有之内容须注明转自【泰华论坛】,并标明本论坛网址taihuabbs.com
3、本站所有图片和资源来源于用户上传和网络平台,仅用作展示,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

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言论 登录立即注册
关灯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