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收藏
分享
  • 微信分享

    微信扫码分享

  • 复制链接

泰国新规生效:涉科技犯罪小我与公司将被列入黑名单

2026-3-7 14:28 发布者: gleyn 阅读 61 评论 0

作者:来自网络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近日,泰国针对科技犯罪出台的“个人—法人”黑名单机制已正式生效。该机制旨在切断包括“人头账户”在内的金融犯罪链条,以应对日益猖獗的网络诈骗等科技犯罪。泰国总理府副发言人 ...
作者:来自收集

泰国头条消息社讯 克日,泰国针对科技犯罪出台的“小我—法人”黑名单机制已正式生效。该机制旨在切断包括“人头账户”在内的金融犯罪链条,以应对日益疯狂的收集欺骗等科技犯罪。


泰国总理府副讲话人拉莉达3月6日流露,《政宪公报》网站已正式公布由冲击科技犯罪行动中心制定的两项重要通告,别离为《关于公布及撤消触及科技犯罪小我名单的标准(2026年)》与《关于公布及撤消触及科技犯罪法人名单的标准(2026年)》。
据先容,上述两项通告根据《2023年提防和冲击科技犯罪告急法令》及其订正内容制定,已于2026年3月6日正式生效。通告明白了对触及科技犯罪的小我或机构停止公布名单(即黑名单)的法式,以及在核对确认无违法行为后将其从名单中撤消的相关标准。
拉莉达暗示,该机制的焦点方针是切断“人头账户”和数字资产钱包在犯罪活动中的利用链条,避免其被用于收集欺骗等不法行为。此次归入监管范围的账户范例包括银行存款账户、电子钱包账户以及数字资产钱包地址。
按照新规,一旦小我或法人被列入黑名单,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必须立即采纳响应办法,如拒绝开户、停息办事或买卖,甚至封闭相关账户,从而根绝上述账户或法人结构被用于违法活动。
同时,规定也保障了被列入名单者的申述权利。若后续观察确认相关小我或机构并未触及犯罪行为,冲击科技犯罪行动中心将按规定法式公布通告,将其从名单中移除。
拉莉达暗示,这一机制的推出,将明显提升泰国冲击收集欺骗及科技犯罪的效力,特别是对操纵“人头账户”和数字钱包实施欺骗的行为构成有力震慑。此外,该机制也有助于提升金融买卖系统的整体平安性,进一步增强公众对数字金融办事的信心。
(编译:Wan)

原文地址:https://www.thaiheadlines.com/185534/

@版权声明

1、本论坛文章、帖子等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2、转载或引用本网版权所有之内容须注明转自【泰华论坛】,并标明本论坛网址taihuabbs.com
3、本站所有图片和资源来源于用户上传和网络平台,仅用作展示,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

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言论 登录立即注册

关于我们

泰华论坛,泰国最大的华人论坛,参与热门话题讨论和经验分享!自2008年创始运营至今的热情华人社区,快来加入我们共同探讨泰国热门话题。

快捷入口

Archiver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26 泰华论坛-泰国华人论坛-TAIHUABBS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5
关灯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