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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市政府公布地震救济條件與申請法式

105 0 2025-4-4 09:01 发布者: gleyn

作者:来自网络(圖片來源社交媒体)【泰國新聞報導】曼谷副市長Tavida Kamolvej於3日宣布,針對3月28日緬甸地震影響泰國的救助措施,提供修繕補助、臨時住宿補貼、喪葬費、醫療補助及職業重建資金,申請期限為災後3 ...
作者:来自收集

(圖片來源交际媒体)

【泰國新聞報導】曼谷副市長Tavida Kamolvej於3日公布,針對3月28日緬甸地震影響泰國的救济办法,供给修繕補助、臨時留宿補貼、喪葬費、醫療補助及職業重建資金,申請刻日為災後30天內。
救济金額
  • 室第修繕補助:每戶最高4萬9,500銖,依實際費用核發。
  • 臨時居住補貼:若建築被市府通告制止利用且未入住官方收留中心,每月補助3,000銖,最長2個月,共計最高6,000銖。
  • 喪葬費:每位罹難者補助2萬9,700銖,若死者為家中經濟支柱,額外補助2萬9,700銖。
  • 醫療補助:重傷者4,000銖,傷及殘疾者1萬3,300銖。
  • 災後心理慰問金:受傷者可領取2,300銖。
  • 職業重建資金:每戶最高1萬1,400銖。

申請法式

災民可透過曼谷市政府網站或各區辦公室下載申請表,並攜帶以下文件至當地區辦公室申請:

  • 災民事實調查表
  • 成分證或護照(無國籍者需供给護照)
  • 戶籍謄本
  • 地盘權狀或不動產證明文件(如公寓權狀)
  • 警方報案紀錄
  • 官方認證的災損報告與證明
  • 受災照片

各區辦公室將負責評估災損並提交至曼谷市政府災害防救辦公室審核,確定補助金額。申請刻日為地震發生後30天內。更多詳情可查閱曼谷市政府通告。

原文地址:https://thaichinesenews.com/breaking/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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